陕西男子在涉黄养生会所当打手威胁嫖客支付高额服务费
陕西男子在涉黄养生会所当打手威胁嫖客支付高额服务费
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0219********,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无业,出生地陕西省三原县,住陕西省三原县**镇**路**号。因犯贩卖罪,于2019年11月6日被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0年3月2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组织、敲诈勒索罪,于2019年3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9日被该分局决定取保候审,2020年4月19日被我院决定取保候审。/p>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昭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于2020年4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4月17日、5月2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年5月22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值班及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养生房多少钱)。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018年11月,程某甲邀约覃某某(养生挂历)等人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泰山大道号租赁场地,成立新天地养生会馆组织他人。2019年3月,程某甲为谋取高额利益,将该会馆的营业模式改为会员制。同年3月9日,程某甲招募蔡某某(百参堂养生)作为接待,招募被告人董昭、程某乙、宋某某(解暑养生茶)作为“打手”,并将会员制实施方式改为,嫖客在进入会馆时,接待人员仅告知其0元一次,在活动完成之后,董昭等人再以嫖客非会所会员,要求嫖客充值高额钱财办理会员享受0元单次的,否则需支付单笔嫖资19元。若嫖客拒绝,则通过言语威胁、打耳光等方式迫使嫖客支付高额财物。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19年3月9日20时许,被害人谭某甲来在新天地会馆接受买淫服务后,被告人董昭等人以上述手段为名,通过言语威胁,迫使谭某甲支付人民币10元。
2.2019年3月10日17时许,被害某甲来在新天地会馆接受买淫服务后,被告人董昭等人以上述手段为名,通过言语威胁,迫使江某甲支付人民币00元。
3.2019年3月10日23时许,被害人郭某某在新天地会馆接受买淫服务后,董昭等人通过上述同种手段,言语威胁郭某某,程某乙对郭某某实施殴打,强迫郭某某支付人民币00元。
4.2019年3月10日23时许,被害人谭某乙在新天地会馆接受买淫服务后,被告人董昭等人通过上述同种手段,言语威胁谭某乙,董昭对谭某乙实施殴打,强迫谭某乙支付人民币1000元。
1.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到案经过、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转账记录等书证;
2.证人何某某、陈某某、夏某某、王某某、程某甲、刘某某、江某乙、戴某某、程某乙、宋某某、蔡某某的证言;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董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董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言语威胁方式索要财物,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陕西男子在涉黄养生会所当“打手” 威胁嫖客支付高额服务费》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董昭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蓬莱恒大养生谷》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量刑情节。董昭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应根据《陕西男子在涉黄养生会所当“打手” 威胁嫖客支付高额服务费》第六十九条、七十条规定的规定数罪并罚。被告人董昭认罪认罚,依据《五福养生茶》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以董昭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罚金;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与前犯贩卖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根据《陕西男子在涉黄养生会所当“打手” 威胁嫖客支付高额服务费》k22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