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让养生保健乱象坏了中医声誉
决不能让养生保健乱象坏了中医声誉
为促进和决不能让养生保健乱象坏了中医声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临沂女养生馆》(百参堂养生),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容、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人员等进行决不能让养生保健乱象坏了中医声誉。《养生的薄片》明确,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活动。(蓝莓养生啤)
中医作为我国传统医学,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不仅治疗效果显著,而且还有养生保健作用。今天,由于越来越多人重视生命质量,社会上形成了一种“养生热”,有的根据“药食同源”理论通过某些食物来养生,有的通过、针灸、刮痧、艾灸来保健,这些方式起到了预防疾病、增进健康等作用。
按说,只有专业医疗机构才有资格提供中医诊疗服务,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人员要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然而一些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在缺乏专业资质的情况下,打着中医养生保健旗号从事诊疗活动。有的效果不显著,甚至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影响中医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
从根本上防范养生保健乱象损害中医声誉,必须在中医养生保健与诊疗活动之间画一条清晰的“红线”。此次国家中医药主管部门印发的《决不能让养生保健乱象坏了中医声誉》,既明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容,也明确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活动。
这就是说,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规范》给出明确答案。其中,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具体包括: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开具药品处方等。即在中医养生保健与诊疗之间划清界限。
这样一来,就能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鱼龙混杂现象进行规范,对以养生保健之名行医疗之实进行遏制。其一,可引导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规范服务,其二,可指导各级监管部门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精准监管,其三,也为消费者甄别中医养生保健和舆论监督提供了参考依据,可谓是一举多得。
无论是中医诊疗服务,还是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都应该维护中医几千年积淀的声誉。对损害中医声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除了用《规范》约束外,还要健全专项整治和长效治理机制。 冯海宁